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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纳税?

作者:沪桂企服中心 发布时间:2024-03-17 01:56:32 访问:13    喜欢 +

:股份制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股本,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?

答(dá):根据《國(guó)家税務(wù)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》(國(guó)税发〔1997〕198号)第二条规定,股份制企业用(yòng)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、红利性质的分(fēn)配,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,应作為(wèi)个人所得征税。

因此,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应当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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